議決縣預算。
議決縣特別稅課、臨時稅課及附加稅課。
議決縣財產之處分。
議決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及所屬事業機構組織自治條例。
議決縣政府提案事項。
審議縣決算之審核報告。
議決縣議員提案事項。
接受人民請願。
其他依法律或上級法規賦予之職權。